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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交通事故处理】焦某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判缓刑
来源:唐凯律师
发布时间:2016-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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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城东法庭

【委托代理人】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 唐凯

【案情介绍】

2015年12月11日20时35分许,焦某驾驶苏AJ****号牌小轿车在为单位送货途中,沿西部干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六合区程桥街道金庄村厉营组路段,因为天黑,加上对道路情况疏于观察,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撞倒了路边行人田某某,造成田某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经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焦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田某某无责任。

【案情分析】

案件发生后,焦某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焦某的丈夫侯某找到唐凯律师,唐凯律师首先和田某某的家属进行了商谈和调解,在得到了田某某家属的原谅后,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并由田某某家属签下了谅解书。唐凯律师随即找到六合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焦某被取保候审。随后由侯某委托唐凯律师,作为田某某家属的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审判结果】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城东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庭审的举证质证,最终法院判决田某某家属取得27万多元的赔偿款。田某某家属取得赔偿款项,出具了收条,焦某经过唐凯律师的努力,在取保候审之后,最终判决缓刑。

【关键词】交通肇事罪,死亡交通事故,取保候审,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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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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