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凯律师亲办案例
【右股骨骨折】鞠某健康权纠纷索赔成功
来源:唐凯律师
发布时间:2016-12-17
浏览量:349

审理法院】镇江市句容市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 唐凯

【案情介绍】
2015年6月28日,鞠某及其他购房者乘坐指定的大巴车一同前往句容市**园售楼处参观样板房。鞠某在参观过程中,由于**园房地产公司在设计售楼处时存有瑕疵,未将防湿防滑的地毯铺到样板间门口,且当天大雨侵盆,样板间门口有明显积水。鞠某因年事已高,不慎滑倒,当即感右下肢疼痛,活动受限。遂至句容人民医院予以止疼、夹板外固定支架固定等处理后转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进一步治疗。当天办理入院手续并于2015年7月1日在全麻下进行“右股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2015年7月6日鞠某出院附医嘱称:1、注意休息,加强营养,建议1-2人陪护。2、在骨科专业医师指导下行患肢渐进性功能锻炼。3、建议全休三个月。4、右下肢支具固定6周,6周后门诊复诊等。
【案情分析】
鞠某在事情发生后,一直希望通过协商解决此事,但是**园房地产公司仅派出当时负责鞠某的售楼人员和鞠某沟通,也未垫付任何费用,并一直声称他们公司买了保险,即便赔付也是保险公司来赔,鞠某要是要谈,自己去找保险公司。作为一家全国较大的房企,这样的态度让鞠某无法接受。鞠某委托唐凯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将**园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并申请了伤残鉴定。
经过唐凯律师的协助和沟通,鞠某经过丹阳中医院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审判结果】
句容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审中,唐凯律师提出本案中**园房地产公司怠于履行《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鞠某受伤是本案最主要的原因。最终法院判决**园房地产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鞠某11万余元。本案正在执行当中。
【关键词】右股骨骨折,十级伤残,侵权责任法,安全保障义务
以上内容由唐凯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唐凯律师咨询。
唐凯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7542好评数51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5号河海水资源科研大厦7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唐凯
  • 执业律所: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30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南京
  • 地  址: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5号河海水资源科研大厦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