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2013年下半年,长期在外打工的李某听到自己家的村里传出来风言风语,说自己的老婆与邻居黄某有不正当关系。2013年12月13日,李某和妻子谎称今日不回家,夜里11点多钟回家发现房里有男人声音,开门时发现门被反锁,随即喊了父母一同过来查看,李某敲碎自己家侧面厨房的窗户后翻进去,看到黄某在自己家中,李某随即对其进行追逐,黄某爬出阳台踩在晾衣架上准备逃走,李某踩在阳台窗户的边缘处,不料晾衣架不能承受一个成年人的重量,黄某掉下去时抓住了李某的裤腿将其拉下跌落到地上,李某父母站在阳台上目睹了事情全过程。
李某当时就不能直立起身行走,被告乘机逃跑。原告家人立即报警,并送其就医。诊断结果显示李某右胫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做了内固定,后于2015年3月9日进行了内固定拆除手术。
案情分析:
李某将此事提供给了法制现场,因为此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得到了重视,同时李某慕名找到唐凯律师,在了解到案情之后,唐凯律师接受了委托,将黄某诉至法院并为其申请了伤残等级鉴定,经鉴定李某因为此次纠纷造成十级伤残。
审判结果:
溧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声称并非自己拉拽所为,是李某自己跌落。唐凯律师向法庭提供了报警记录、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在证据面前被告黄某希望调解,最终本案调解结案。李某表示满意,对唐凯律师表示感谢。法制现场对本案全程进行了录制,并做成节目在南京教科频道播放。
律师箴言:
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破坏别人家庭的行为终将得到法律的制裁!